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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夥做生意的三個大坑,一定要避開!

合夥做生意千萬別和這3種人一起

第一種40來歲了都沒幹成過事業

這人身上一定有硬傷

第二種沒見過錢的人

哪怕他賠過一個億都行

但是如果這個人一直領著基本工資

千萬別跟他合夥

第三種親朋好友不要合夥

哪怕是親兄弟結果都不太好

剛開始同心同德中期同床異夢

後期同事操戈

最後同歸於盡

所以實在要合夥做生意,必須簽訂這5份協議

第一出資協議

規定好每個股東各出多少錢占多少股

明確每個人的責任和義務

第二退出協議

公司還沒有賺錢就有人要撤資

該怎麼辦

第3公司章程同股不同權

規定股權一樣但是投票權不同

一個公司只能有一個老大

第四保密協議

規定股東們的保密義務保密期限

防止大家身在曹營心在漢

第五敬業協議

防止合夥人另起爐灶

保護創始人的利益

這幾份合約都是由專業律師編寫

嚴謹規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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